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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我院将医务科改设为医务部,目前医务部工作人员共8名,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员5名,其中副高职称1名、中级职称4名,医务部承担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继续教育、突发医疗事件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和护理等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不断提高全院医疗水平。


三、拟定医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四、检查医疗质量、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参与重大医疗抢救和院内会诊,督促各科按照医疗质量标准自查自纠,定期分析各种医疗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组织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五、督促检查落实医疗安全措施,负责受理对临床医疗、医技、护理质量及有关投诉,化解纠纷,调查与处理医疗差错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的有关业务培训、院内医师培训及考试,负责全院医疗方面的业务技术质量考核。


七、组织安排援藏、对口帮扶、医联体合作、应急保障、义诊义检等工作。    


八、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参观,安排好院外会诊,组织抢救、应急救援医疗队、卫生宣传、会议保健等。负责医疗工作上的内外联系,组织实施临时性的院外医疗任务。


九、组织管理新技术的申报、实施、评奖。


十、督促做好病案室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十一、对扶贫医院、基层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和设施援助工作,必要时派人员会诊、手术和帮带。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医疗任务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