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话:028-836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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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33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二 、采购项目简介:
为保障医院医疗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使用率,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拟将全院所有医疗设备委托一家第三方公司实施技术性维护和保养。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费渠道:集团中医医院自筹。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以医院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qbjz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无;
(四)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4.2家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将可能被视为串通投标依法追究责任。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09:00- 17: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qbjzyy.cn)获取并提交报名资料(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交报名资料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采购部。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逸中路1372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中选结果公示时间:中选公示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十一、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
十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逸中路1372号
联 系 人:温老师(采购部)
咨询电话:物资设备采购部 028-89300569
纪检监察室 15390069313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2023年3月23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2023年3月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单位 | 名 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院医院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逸中路1372号 咨询电话:028-89300569 |
2 | 比选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3 | 项目编号 | 20230331-1号 |
4 | 比选文件获取 | 1、领取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官方网站获取 |
2、金额:免费,有意者来人来电咨询 | ||
5 | 采购控制价 | 控制价为:80000.00元/年(包含税费等,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注: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
6 | 投标有效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7 | 比选文件 要求
| 资格预审文件与报价文件装订在一册。 比选文件递交:各参加比选单位自带到现场比选。须按本节要求准备,加盖参加比选人公章并按顺序进行装订;《比选文件》制作并装订成一册。以下文件需密封(密封封面及比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若参加比选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必须为每个标段单独制作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经营企业投标须提供: 1、投标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投标报价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8、财务状况报表; 9、声明材料(见附件)。 |
8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 |
9 | 评标 | 评标要素:资质、质量、价格、业绩、服务等综合评分; |
10 | 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 |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 |
11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2 | 特别说明 | 1、参加比选人代表带个人身份证。 2、参加比选人所提交的比选文件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提交,确保完整,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3、参加比选人所提交的各项资质证明文件不论中选与否,采购人将留档保存,不再退还。 4、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
二、采购需求
一、维保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医疗设备维保方案
为保障集团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使用率,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规定,制订医院专业医疗设备维保方案。
一、维保范围
医院现有各类专业医疗设备约 600余台设备均纳入本维保方案范围。
二、维保服务内容
(一)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不限次数维修服务;一年不低于四次标准设备维护保养。
(二)设备管理记录:完成设备日常维保记录。
(三)提供医疗设备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书。
三、维保人员配置
出现设备故障维保人员白天60分钟内,夜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
四、维保具体要求
(一)日常保养:包括保持仪器表面清洁;开展电压、电源或稳压装置的检查,并填写保养记录;按要求加注润滑油或保养液;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不得私自拆卸,并做好记录;维保单位负责对设备的临床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定期巡查:包括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和老化程度进行检查;设备摆放位置检查;设备外观检查;设备开机运行状态(功能、性能、噪音等)检查;设备安全检查;使用人员操作设备情况检査同时询问设备日常使用人员有关设备的日常使用与保养的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每季度对全院设备开展巡查一次,大型设备每月巡查一次。
(三)定期保养: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更换易损件、性能测试校准,完善保养记录。
(四)零配件供货要求:包括单价200.00元以下的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由设备维保公司无偿提供;单价200.00元以上的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费用由医院承担,设备维保公司按厂家报价8.5折供应给医院。
(五) 故障记录:针对每一次设备的更换配件的情况,对故障进行记录并进行分析,详细记录故障原因。在及时排除故障的同时针对每种故障类型做出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告知院方设备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避免该类故障的正确做法。
五、管理及考核
各相关科室每年对维保公司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方式为日常设备维护跟进情况及临床科室服务满意度测评。
六、费用预算
技术保8.00万元。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维保单位员工进行服务时,必须做好消防、生产安全管理措施,有明显标识的安全标志。因操作不当损坏的院方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由维保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二)维保单位因工作需要加建工程、增添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时,需向院方提出书面材料。
(三)因维保单位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含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负责。
(四)设备故障发生后,驻场工程师15分钟响应,确保专业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非不可抗力的理由拖延维修时间。全年365天正常提供维修服务以保证科室设备正常使用。若遇到故障需更换配件而停机需提前通知科主任并告知配件最快更换时间,及时处理故障。
(五)维保公司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
(六)保证为医院提供及时准确的备件供应,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更换配件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若故障未能及时排,需提供同档次设备且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按设备正常使用计算。
(七)保修期内的设备兔费为医技、临床科室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的讲解和培训。根据医院医疗设备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保证使用人员熟练掌握。
(八)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爆炸、人为故意破坏等)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医院负责承担配件的费用,维保单位负责设备维修。
(九)合作期内因故障而需更换的备件,不受数量限制。
(十)大型医疗与重点设备维保:维保单位对医院现有的以及在服务期内新购置的设备原则上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售后机构(以下简称原厂)维修、保养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核心配件未经医院鉴定认可不得使用,维保单位必须在医院的监督下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
(十一)维保单位提供适合医院的医疗设备管理软件系统,具备远程技术服务支持,符合各项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十二)协助医院后勤保障与医学装备部,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具体管理要求依据《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院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提供日常技术维修服务:根据设备运行要求,提供不限次数的技术支持服务,不限次数现场维修服务;工程师接到医院故障通知随叫随到,0.5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需现场维修,具有维修能力或资质的工程师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包括节假日)。
2.2提供一年不低于四次标准设备维护保养,完成设备日常维保记录;提供医疗设备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书。定期维护保养包括:保养内容包括设备安全性检查、性能测试机校准、运行状态检查等,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或隐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计划定期对设备各项功能指标进行检查(2)安全检查包括:设备接地、待电指示灯、充电指示灯、设备电源线、设备运行噪音、设备保险丝、电源开关功能等。(3)对设备各项部件进行检查清洁。(4)目视检查。(5)除尘清洁、消毒清洁、积水排除。(6)电气安全检查。(7)内部功能检查。(8)对设备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设备按照制造商产品标准运行。
2.3提供零配件更换服务,零配件单价200.00元以内的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由设备维保公司无偿提供,全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单价200.00元以上的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费用由医院承担,设备维保公司按厂家报价8.5折供应给医院。
★2.4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服务支持团队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至少提供高级医疗设备维修维保工程师2名,中级维修维保工程师2名,医疗特种设备维修工程师1名,高级CT维修维保工程师1名,高级DSA维修维保工程师1名(提供工程师名单、电话、工程师社保证明材料)。
★2.5为保证设备维护达到符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免费配备一名经过 ISO9001或ISO13485 或ISO15189质量体系认证资格工作人员, 配合医院进行对维保设备的三级医院达标评审所进行的设备标准化档案管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供应商具有使用 III 类射线装置的许可并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与防护资质工程师1名。
2.7提供保修所需的所有零配件,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要提供供应商备件库 地址及相关证明文件),优先运送零配件,回收报废部件。
2.8培训:供应商每年为医院提供一次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2.9协助医院每年完成相关设备的质控检测,保障维保设备开机率达到95%。
三、商务要求
3.1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年度支付维保费给乙方,即: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维保款,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剩余50%维保款。
3.2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即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
3.4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1本次比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2.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评分比选——推荐中选候选人。
2.4 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程序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3.1评审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强制性合格条件标准(见下表),凡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序号 | 项 目 | 通过条件 | 结论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
2 | 书面申明材料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供应商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1)供应商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查询结果,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审查。 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查询结果,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 说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5.供应商声明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 6.供应商声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
7.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7.(1)投标供应声明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审查。 注: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已经被移除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
4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资质。 | 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有效的相关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
4.1 初步评审主要为评审委员会对各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4.2若比选申请文件有下表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则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属重大偏差,将不进入后续评审。
比选申请文件初步评审表
序号 | 重大偏差情况 | 结论 |
1 | 比选申请文件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 |
2 | 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要求的 | |
3 | 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4 | 比选申请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
结论(应填写“是”或“否”) | ||
评审人员签字: 监督人员: |
4.3上述重大偏差之外的偏差为细微偏差。评审专家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比选申请人在详细评审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评分比选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处理。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比选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报价等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澄清问题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5.1评审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量化评分。当进入量化评分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时,评审委员会可终止此次评审。
5.2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文件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比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时间: 评分人: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10%) |
10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 价格权值。 |
技术服务要求 (35%) |
35 |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得35 分;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则在 35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一般条 款要求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条款要求的扣 4 分。 |
维保资质 (10%) |
10 | 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放射类设备维修保养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相关证明得2分。 2、供应商具有2个以上生命急救类品牌授权的,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认证证书:3 星级:3 分;4 星 级:6分;5 星级:10分;不重复得分,满分 10 分, 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服务方案(40%) |
4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管理保障措施、应急处理说明) 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且切实可行的得 20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 4 分,扣完为止;方案有明显错误或不详细的一项扣 2 分。 2、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机制建立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队伍、本地化服务、维修处理措施) 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 细且切实可行的得20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足扣2分, 扣完为止。 |
业绩 (5%)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20 年以来维修维保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类似服务业绩是指放射类项目维保设备或全院医疗设备维保业绩。 |
附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资格预审申请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 ;(三)……”)。
五、与我单位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 ;(三)……”)。
六、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一、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十二、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十三、我单位(说明:填写“属于”或“不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