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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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时间:2026-07-27 浏览次数:608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公告(二次)

为保障医院日常运行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YY-2026-07-20

三、采购预算3.9万元。

四、比选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医院日常运行及业务发展需求,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计划开展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二)比选申请人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当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注: 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供应商可不提供上述证书,但须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qbjzyy.cn)获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提交报名资料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215采购部。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39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3110: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39号(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215办公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215办公室)

公告方式: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qbjzyy.cn/)“公示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成都市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39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89300569

监督电话: 15390069313

附件:【比选文件】血吸虫病防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doc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