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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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我院将医务科改设为医务部,目前医务部工作人员共8名,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员5名,其中副高职称1名、中级职称4名,医务部承担的工作职责如下:一、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继续教育、突发医疗事件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和护理等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不断提高全院医疗水平。 三、拟定医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四、检查医疗质量、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参与重大医疗抢救和院内会诊,督促各科按照医疗质量标准自查自纠,定期分析各种医疗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组织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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